各系、各部门:
为完善考勤制度,进一步加强教职工出勤管理,严肃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学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经院领导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实行指纹打卡考勤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勤范围、时间
1、日常考勤范围:全院行政工勤人员(含系部辅导员、临聘人员)
2、日常考勤时间: 7:30-8:30、16:30-18:00
3、大会考勤范围:全体教职工(大会考勤时间另设)
二、考勤原则与要求
1、教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学院的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努力完成好本职工作。
2、因公或因私未及时打卡者,需在3个工作日内将情况说明以书面的形式交组织人事处备案(情况说明须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
3、考勤是发放校内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之一,各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考核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处将根据考勤情况,在学期、年度结算时扣减考核奖等。
4、学院将加强日常考核、抽查、监督工作。如发现考勤严重不实、弄虚作假,将追究有关系部、处室主要负责人与考勤员的责任。
特此通知
组织人事处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