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汽车维修实训的教学秩序,提高实训的教学效果,确保安全操作,特制定本管理条例,凡参加汽车维修实训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一、学生必须按照教学计划安排的时间按时参加实训,不准迟到、早退、缺课。有特殊情况者,须经实训指导老师和班级辅导员批准同意,并办理请、销假手续。
二、学生参加实训,必须穿戴整齐(衣服、鞋),符合实训操作要求。女同学应戴工作帽,将长头发扎进帽中。学生应做好自我、互相保护,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三、实训前,学生必须接受指导老师有关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方面的指导,未接受培训不得参加实训。
四、实训期间,学生要服从指导老师的管理,应勤学苦练,不得在实训场地嬉戏、追打、喧哗、擅自启动汽车和发动机,经劝阻无效发生事故,后果概由本人负责。
五、实训时,借用工、卡、量具,必须进行登记,使用完毕应擦拭干净,如数交还并销单。如有遗失损坏,按照学院有关管理规定处理。
六、因实训需要动用相关设备,应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检查设备运转是否正常,电气部分是否安全可靠,否则不能使用设备。使用完毕应将设备清理、擦拭干净,并加注润滑油,保证设备完好状况。
七、启动发动机,应先检查油、水、电情况,然后察看周围人、物是否影响正常运转,严禁违章操作,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指导老师。
八、实训期间和结束,实训班级应安排人员坚持天天打扫场地,保持清洁卫生。
九、如有实训学生违反以上各条纪律的,视情停止其实训资格,严重违反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