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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管理专业实训室管理制度
2014-05-05 14:31   审核人:

  一、教师、学生进入实训场地要穿好工作服,佩带胸卡,带齐上课用具,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或奇装异服;不准在室内抽烟或吃零食;不准用私人充电器在室内充电。

  二、指导老师应提前10分钟到场,准备好原材料,常用工具,并办好领物手续。

  三、教师演示时学生要坐好或排好队认真观看,不准随便走动或交头接耳。

  四、实训课期间,学生要认真练习,正确掌握设备及工具的操作方法,不得在室内大声喧哗或追逐嬉戏,严禁用工具玩耍。

  五、实训期间,学生不得浪费原材料,任课老师要严格控制教学成本。

  六、实训考证期间,学生严格执行考场纪律。

  七、实训结束,任课老师要组织好学生清洗好工具,搞好室内卫生并摆放好室内设备,归还工具;课后垃圾要在指定位置堆放,离开室内要做好“五关”,不得有火种留在烧烤设备或室内,设备使用或运行时必须有老师在场看管,违者按学院有关教学事故或安全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八、上课完毕,经管理员验收签字后,指导老师及学生方可离开,指导老师及时填写好《实训日志》。

  九、严禁将场室内任何设备或工具带走,如发现则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实训资格,直到整改好为止。

  十、管理人员应定期盘点室内的设施、设备、实训用具等,如有损坏及时向教研室主任说明原因,并及时报修或填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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